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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双培计划”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6-14 [来源]: [浏览次数]:

北京邮电大学“双培计划”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双培计划”学生活动经费的管理,规范“双培计划”学生活动经费的开支,更好地发挥在学生教育和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便于“双培计划”学生活动经费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双培计划”学生活动经费是教务处专项拨款,主要用于“双培计划”学生开展学生活动产生的经费、评优奖励经费和助学金。

第二条“双培计划”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参照学校学生活动费使用办法执行。

第三条“双培计划”学生评奖、评优细则参见附件《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双培计划”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四条“双培计划”中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发放办法参照我校助学中心相关规定。

第五条 “双培计划”学生活动经费须根据活动的实际需要,编制各项经费的预算,且活动中在不超出预算的范围内进行使用。

第六条各级学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财务处在上述经费适用范围内,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手续的完整性,及活动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事务管理处附则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双培计划”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鼓励“双培计划”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促进双培生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在本校注册一年以上的“双培计划”学生。

二、评优种类及比例

(一)优秀“双培计划”学生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每人5000元,获奖人数为参评学生数的5%;

2.二等奖学金每人3000元,获奖人数为参评学生数的10%;

3.三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获奖人数为参评学生数的20%;

(二)学习进步奖学金

学习进步奖每人1000元,获奖人数为参评学生数的10%。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奖每人500元,获奖人数为参评学生数的10%

(四)各学院名额分配见每学年评优工作通知。各学院从严掌握,在相应的评定比例内进行评选。优秀双培生奖学金与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可兼得。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双培计划”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专业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考试科目中无不及格成绩。

3.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二)学习进步奖学金评选条件

在本学年评定奖学金中,经过本人刻苦努力,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本学年的总平均成绩明显高于前一学年(大一学年评定以本学年的总平均成绩明显高于第一学期为标准)。学习进步奖学金与优秀“双培计划”学生奖学金可兼得。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条件

担任学生工作干部满一年,高质量完成学校、学院和班主任、辅导员交派的各项工作任务;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对所担任的社会职务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工作切合实际,富有成效。本学年考试科目中无不及格成绩。

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优秀“双培计划”学生奖学金的评选细则,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四、奖学金评定

(一)各学院在对“双培计划”学生完成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分作为奖学金评定工作的依据。

(二)优秀“双培计划”学生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一般在9月进行。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审定,并上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评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审批。

五、奖学金发放

各学院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经学生事务管理处审核后,提交至财务系统发放至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