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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6-0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2018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本科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本科毕业生党员教育培训。研究生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专门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知识培训和党员组织观念、党员意识教育。毕业生党员离校办理转组织关系时,党组织要将接转组织关系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毕业生党员。

二、做好本科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三、规范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保障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的党员权益,禁止在党员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出该党员的组织关系;要按照规定逐级接转组织关系,不得越级接收或转出组织关系;严格执行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组织负责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不搞层层回执。

四、具体要求

所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必须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党员E先锋”系统网上办理;其中转出“京外/市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信息和需要纸质“京内/市内”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还须在党委组织部综合信息平台(校内系统)办理。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须在6月15日之前完成相关信息提交。对于6月15日之前没有联系好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于毕业离校前到所属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按相关流程办理。

(一)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在“党员E先锋”操作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根据管理权限负责根据毕业生党员提供的“接收单位党组织”和“接受单位”信息,按照“转出市外”、“市内转接”等分类在“党员E先锋”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其中“市内”、“市外”分类请参考附件填表说明。

2.校内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之间转接组织关系,按“市内转接”在“党员E先锋”操作;同一党委内部调动的,按照“内部调动”操作。

3.在“党员E先锋”进行市内/京内转接的,党员须提供目标党支部名称等信息,该信息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汇总,不必上报。

(二)党委组织部综合信息平台(校内系统)打印纸质介绍信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根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转要求,认真做好《转出组织关系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的填写工作,填写过程中,请按照“京内”、“京外”进行分类(分类方法请参考填表说明)。6月15日之前将“京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信息导入该系统。组织部审查通过后,将根据信息内容并按相关规定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完毕后将介绍信返还至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2.“京内/市内”组织关系转接一般只用“党员E先锋”,不用导入该校内系统;需要纸质“京内/市内”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可以导入该系统。

3.校内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之间和其内部转接组织关系,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接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党员E先锋”系统网上办理,不填《登记表》中。

(三)做好介绍信回执工作,完成转接流程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督促党员及时到目标党组织报到,并自觉做好介绍信回执。

1.“市外/京外”纸质介绍信回执必须返回党员原党组织,并由原党组织在“党员E先锋”系统录入回执信息以便完成转接流程。

2.“党员E先锋”办理的“市内/京内”转接,须由目标党支部网上接收以便完成转接流程。

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