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校教发〔2021〕45号《北京邮电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理学院各专业特色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设置说明》以及《理学院各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特制定以下理学院院级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认定和录入方案。此方案实施对象为2018级、2019级理学院本科各专业学生。
一、学分认定
1、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类别 |
项目 |
认定标准 |
申请单名称 |
成绩认定部门 |
科技创新活动 |
1、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导师指导科研训练 |
学生需撰写总结报告,由学术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加情况给予学生客观评价和学分认定,最高2分。 |
《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科研训练考核表》 |
导师制导师签字认定 |
2、参加本专业老师组织的学术讨论及学术讲座 |
参加理学院老师组织的定期学术讨论班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学生需撰写总结报告,由学术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加情况给予学生客观评价和学分认定,最高2分。 |
《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申请单-社会实践活动(学术讲座)》 |
学术活动指导教师签字认定 |
3、在教师指导下从事科学研究。或参加本专业老师研究组的科研工作,辅助教师进行科学研究 |
参加理学院老师(非导师制导师)主持的科研课题工作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至少参加一学期或参加至该项目课题结束为止,学生需撰写总结报告,由课题负责人根据学生承担的工作难度与工作量给予学生客观评价和学分认定。最高2分。 |
《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申请单-科技创新活动》 |
课题负责人签字认定 |
社会实践活动 |
1、学院组织的校外实习参观活动 |
全程参与,由带队老师认定并给出评价。最高2分。 |
带队老师提供成绩单 |
带队老师签字认定 |
2、去企业进行创业就业实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撰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 |
利用寒暑假,去企业进行创业就业实习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学生至少实习四周时间,并需撰写调查报告,由相关企业出具学生实习情况评价,最终由辅导员及学院给与认定。最高2分。 |
调查报告,企业出具学生实习情况评价 |
辅导员或学院教务科 |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体系“C语言程序设计”2级证书 |
需向学院出具证书并由学院保留证书复印件,并由学院给与认定。可获2分 |
证书及复印件 |
学院教务科 |
说明:1、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简称创新学分)分为校院两级。上表为院级创新学分获得方式与认定标准。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院级创新学分必须完成2学分。院级创新学分成绩为通过与不通过两级制。
2、根据培养方案中相关规定,若完成由学校设置的创新创业教育的积分达到4分以上,学生在保证校级创新积分达到4分的前提下,可将其余某项或某几项的活动积分用于院级创新积分。一项创新活动的积分只能选择校级或院级积分,不得拆分使用。
3、根据“说明2”以及上表,学生参与各类创新活动,积分达到2分或高于2分,可获得院级创新学分2学分,成绩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2、应用物理学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类别 |
项目 |
认定标准 |
申请单名称 |
成绩认定部门 |
科技创新活动 |
1、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导师指导科研训练 |
学生需撰写总结报告,由学术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加情况给予学生客观评价和学分认定,最高2分。 |
《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科研训练考核表》 |
导师制导师签字 |
2、参加本专业老师组织的学术讨论 |
参加理学院老师组织的定期学术讨论班或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相关讲座。学生需撰写总结报告,由学术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加情况给予学生客观评价和学分认定,最高2分。 |
学生撰写总结报告,指导教师审批。 |
指导教师签字认定 |
3、参加本专业老师研究组的科研工作。 |
参加理学院老师(非导师制导师)主持的科研课题工作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至少参加一学期或参加至该项目课题结束为止,学生需撰写总结报告,由课题负责人根据学生承担的工作难度与工作量给予学生客观评价和学分认定。最高2分。 |
《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申请单-科技创新活动》 |
课题负责人或指导教师签字认定 |
4、在各级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
学生在校级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中获得的除创新创业课程以外的学分,可以计入学院特色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学分,但同一项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已计入校级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学分的,不得重复计入学院特色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学分。最高2分。 |
相关证书及复印件 |
学院教务科 |
自主实验活动 |
参加开发物理实验或物理演示实验的工作或学院安排的专业相关课外实验创新活动 |
由相关专业老师指导、认定并给出评价。最高2分。 |
《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申请单-自主实验活动》 |
指导教师签字认定 |
社会实践活动 |
1、学院组织的校外实习参观活动 |
全程参与,由带队老师认定并给出评价。每次0.5分,最高1分。 |
带队老师提供成绩单 |
带队老师签字认定 |
2、去企业进行创业就业实习 |
利用寒暑假,去企业进行创业就业实习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学生至少实习四周时间,并需撰写总结报告,由相关企业出具学生实习情况评价,最终由辅导员及学院给与认定。最高2分。 |
总结报告,企业出具学生实习情况评价。 |
辅导员或学院教务科 |
3、参加校内外科研单位的公共开放日学术宣传活动 |
需全程参与并完成此项活动,由带队老师认定。每次0.5分,最高1分。 |
活动签到表和活动照片 |
指导教师签字认定 |
4、参加和中国科学院半导体所合办的黄昆班 |
由黄昆班负责老师认定并给出评价。最高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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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务科 |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体系“C语言程序设计”2级证书 |
需向学院出具证书并由学院保留证书复印件,并由学院给与认定。可获2分 |
证书及复印件 |
学院教务科 |
其他 |
1、选修研究生课程 |
选修与专业相关的研究生课程,并考试通过。按照研究生课程学分计分。 |
任课教师给出成绩单 |
理院教务科 |
2、本专业相关大学生竞赛研讨课或集中培训课 |
参加CUPT学术竞赛、物理实验竞赛的赛前培训,但由于参赛人数限制未能成功参加全国或北京市竞赛的。根据学生参与培训时长,由带队老师认定,每16课时计1分,最高2分。 |
竞赛培训教师提供名单 |
竞赛培训教师签字认定 |
3、特定课程中的创新创业活动【本项仅适用于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
《新材料创新设计》,3分,总学时48学时。 《新材料产业创业企划》,2分,总学时32学时。 《浸入式科研训练》,2分,总学时32学时。 以上三门课程内容及要求,详见《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
课程教师给出成绩单 |
课程教师签字认定 |
说明:
1、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简称创新学分)分为校院两级。上表为院级创新学分获得方式与认定标准。院级创新学分成绩为通过与不通过两级制。应用物理学专业院级创新学分必须完成4学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院级创新学分必须完成5学分。
2、若完成由学校设置的创新创业教育的积分达到4分以上,学生在保证校级创新积分达到4分的前提下,可将其余某项或某几项的活动积分用于院级创新学分。一项创新活动的积分只能选择校级或院级积分,不得拆分使用。
3、应用物理学专业学生根据“说明2”以及上表,学生参与各类创新活动积分达到4分或高于4分,可获得院级创新学分4学分,成绩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根据“说明2”以及上表,学生参与各类创新活动积分达到5分或高于5分,可获得院级创新学分5学分,成绩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二、成绩录入
理学院院级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全部由理学院教务科老师负责录入。录入时间参照教务处各给定时间点。
理学院
2022年3月8日